聯合國

17 個可持續發展目標

17 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參考

目標 1:消除貧窮 - 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
目標 2:零飢餓 - 消除飢餓,實現糧食安全,改善營養狀況和促進可持續農業
目標4:優質教育 - 確保包容和公平的優質教育,讓全民終身享有學習機會
目標6:清潔飲用水和環境衛生 - 為所有人提供水和環境衛生並對其進行可持續管理
目標7:經濟適用的清潔能源 - 確保人人獲得負擔得起的、可靠和可持續的現代能源
目標10:平等 - 減少國家內部和國家之間的不平等
目標11:可持續城市和社區 - 建設包容、安全、有抵御災害能力和可持續的城市和人類住區
目標12:負責任的消費和生產 - 采用可持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
目標13:氣候行動 - 采取緊急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及其影響
目標14:水下生命 - 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海洋和海洋資源以促進可持續發展
目標15:陸地生命 - 保護、恢復和促進可持續利用陸地生態系統,可持續管理森林,防治荒漠化,制止和扭轉土地退化,遏制生物多樣性的喪失
目標16:和平、正義與強大機構 - 創建和平、包容的社會以促進可持續發展,讓所有人都能訴諸司法,在各級建立有效、負責和包容的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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